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人
一、招聘名额及条件
本次拟招聘临时工作人员4名,报考条件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适应报考岗位要求;
2、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之日);
3、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4、学历及专业要求(专业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岗位1(1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类专业;
岗位2(2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土木类专业;
岗位3(1名):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电算化、电算会计、财会与计算机应用专业,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可放宽到国家承认学历。
二、报名
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报名地点: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党群办
(3)联系人:刘老师,联系、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璧山高新区管委会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④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⑤要求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参保凭证。招聘单位对报名者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考核
考核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知识水平以及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满分为分,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值计算。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若该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达到10人以上,原则上该岗位需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5:1的比例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一同进入面试),最终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30%和7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成绩。如遇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
四、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按规定执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关系。聘用人员工资为元/月,保险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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