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高企认发〔〕3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赣江新区管委会,有关企业:
根据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号)文件规定,我们对年第一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了专家评审、认定报备、公示、核实处理。依据全国高企认定办对我省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的批复,现将经认定通过的发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批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自年8月13日至年8月12日),到期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企业可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认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当年起,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江西省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江西省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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