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疫情防控期间(暂定为企业复产之日起至年3月31日止,视璧山区疫情防控具体情况而定)高新区范围(含统计范围)企业招录的首次在璧就业,工作满60天以上且月工资收入不低于元的就业人员,均可享受由璧山高新区管委会发放的一次性就业补助(璧山籍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元/人,非璧山籍就业人员一次性补助元/人)。
二、疫情防控期间来璧就业者,优先解决高新区范围(含统计范围)内公租房申请及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问题。
三、疫情防控期间,批量组织来璧就业的区外人员10人/批以上,即可申请由璧山高新区安排专车接送至就业公司。
来源:璧山高新区管委会
编 辑:巫秋云(见习)
初 审:刘 畅
总值班:连宏宇
总编辑:张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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