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年薪达到30万及其以上;
如果你符合“鸿雁计划”条件;
如果你在年4月12日后来渝工作,
合同签订时间连续三年及以上,
那么赶紧来领取你的人才奖励吧,
最高万元。
4日,从重庆市人社局获悉,首批“鸿雁计划”申报经过层层审核,最终通过了31人。
目前,第二批“鸿雁计划”申报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各区县(自治县)相关审核部门将在5月20日之前初审并上报至市一站式服务平台。
申报条件
该负责人介绍,申报“鸿雁计划”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符合渝府发〔〕14号文件印发之日起(含当日,发文日期:年4月12日)引进来渝的人才及其用人单位。
二是人才年薪符合“鸿雁计划”人才认定标准:
第一档C类人才年薪为30万元—6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水利、农业租赁与商务服务、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建筑、采矿、批发与零售、制造(包括智能制造)、房地产、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文化、体育与娱乐、住宿和餐饮、修理和其他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二档C类人才年薪为40万元—80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80万元—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万元以上。主要包括教育、公共管理、社会组织、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卫生和社会工作、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行业人才。
第三档C类人才年薪为60万元—万元,B类人才年薪为万元—万元,A类人才年薪为万元以上。主要包括金融分析师(CFA)、金融规划师(CFP)、精算师、离岸金融专业人才、新金融产品研发人才、私募股权(PE)与风险投资(VC)专业人才、风险管理专业人才、融资租赁专业人才等金融业专业人才。
三是人才与引进企业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者与引进区县签订3年及以上的落户协议。
申报材料
1.《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人才奖励申报表》
2.申报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复印件。
3.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4.区县(自治县)地税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等材料。
(二)申报用人单位引才补助应提供《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引才补助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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