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7号4幢1单元2-2等20处房产分零转让
标的系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7号等20处房产,所有标的房屋结构均系混合结构,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无租赁、占用、抵押、担保及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拟按现状以不低于挂牌价协议或竞价分零转让,详情见下表。
序号
标的位置
房地证号
建筑面积(㎡)
通水电气情况
评估价(万元)
挂牌价(万元)
保证金(万元)
1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7号4幢1单元2-2
房地证字第
83.38
无
16.36
18
8
2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7号6幢2单元2—1
房地证字第
.06
通水、电、气
26.33
28.96
8
3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7号6幢2单元4—1
房地证字第
.06
通水、电
26.33
28.96
8
4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7号6幢2单元6—1
房地证字第
.06
通水、电
26.33
28.96
8
5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1幢7单元2—1
房地证字第
.28
通水、电、气
23.06
25.37
8
6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1幢7单元3—1
房地证字第
.28
通水、电、气
23.29
25.62
8
7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1幢7单元4-1
房地证字第
.28
通水、电、气
23.29
25.62
8
8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1幢7单元5—1
房地证字第
.28
通水、电、气
23.06
25.37
8
9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1幢7单元6—1
房地证字第
.28
通水、电、气
22.81
25.09
8
10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1幢7单元7—1
房地证字第
.28
通水、电、气
22.81
25.09
8
11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4幢8单元2—1
房地证字第
.43
通水、电、气
30.82
33.9
8
12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4幢8单元3—1
房地证字第
.43
通水、电、气
31.14
34.25
8
13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4幢8单元4—1
房地证字第
.43
通水、电、气
31.14
34.25
8
14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4幢8单元5—1
房地证字第
.43
通水、电、气
30.82
33.9
8
15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4幢8单元6—1
房地证字第
.43
通水、电、气
30.48
33.53
8
16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4幢8单元7—1
房地证字第
.43
通水、电、气
30.48
33.53
8
17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5幢4单元7—1
房地证字第
.73
无
22.71
24.98
8
18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9号5幢4单元7—2
房地证字第
.73
无
22.71
24.98
8
19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14号4幢3单元4—1
房地证字第
.89
无
23.22
25.54
8
20
璧山区璧泉街道福顺大道14号4幢3单元6—1
房地证字第
.89
无
23.22
25.54
8
特别告知:
一、本项目挂牌期自年12月20日起至年1月3日止,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到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到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璧山支所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规定保证金到重庆联交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意向受让方应通过线下方式报名。如挂牌期内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互联网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重庆联交所原路径无息返还。为保护转让方和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重庆联交所的交易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违约金:(一)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二)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三)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四)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五)其他违反交易规则的情况。
三、意向受让方须通过相关资料、实物查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瑕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意向受让方须在报名时书面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标的瑕疵引发的一切风险。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署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四、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一份保证金可参与所有同等保证金对应标的竞买,一份保证金且只能竞买一个标的;若意向受让方竞买多个标的,须缴纳多份保证金。
五、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汇入重庆联交所指定的客户备付金账户(以到账为准)。因受让方单方面原因逾期不签合同或逾期不交剩余价款,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交易并扣除受让方保证金。
六、除土地出让金或收益金及转、受让双方应当向重庆联交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均由受让方承担外,其余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等均按国家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转让标的物移交以实物现状为准,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
八、受让后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项目成交后实物资产由转让方负责交付。
九、项目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房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