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评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美巾帼奋斗者”的通知》(璧妇发〔〕8号)精神,经过公开征集、初审入围、综合评定等程序,拟通报表扬余小艳等30名女性为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美巾帼奋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年4月28日起至5月7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来信来访
根据区妇联、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评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美巾帼奋斗者”的通知》(璧妇发〔〕8号)精神,经过公开征集、初审入围、综合评定等程序,拟通报表扬余小艳等30名女性为璧山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美巾帼奋斗者”。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从年4月28日起至5月7日止(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实名反映问题,个人反映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法,单位请加盖公章。信件有效日期以邮戳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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