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凌晨消息,记者从重庆市璧山区政府新闻办获悉,5月3日,该区发生一起居民饮用自配药酒中毒事件。
当日中午,该区来凤街道居民任某在街道一饭店举办生日宴席,期间,任某自带自配药酒在席间饮用。饮用该酒的人员随后身体出现程度不同的不适症状,医院急救。截至当晚23时,15名送医人员中,已有5人死亡,5人正在抢救,5人病情相对稳定。
事发后,重庆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作出批示或现场部署,璧山区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队现场布置事件调查、人员抢救和善后处置等事宜。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医疗专家组赴璧指导并参与病员救治,市公安、食药监等职能部门迅即开展事件调查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询问、残留物提检,初步判断系自配药酒导致中毒,相关情况正进一步核查,后续工作正有序开展。
为预防饮用自泡药酒中毒,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卫生医疗专家提醒,自配药酒未经检验且药性极不确定,饮用务必谨慎小心,以免发生意外。
一、不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如有养生保健需要自泡药酒的,请在中医师、中药师的指导下进行,并到正规药店采购药物。
二、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
三、饮用自泡药酒后,如出现恶心、眩晕、胸闷、肢体麻木、全身乏力等中毒症状的,应立即采取催吐等措施,并尽快就医。
医院每年接诊喝药酒中毒的病例不少,除了乌头碱中毒以外,还有曼陀罗花种子中毒、三七药酒中毒等。
口服纯乌头碱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可致死。曼陀罗全株有毒,以种子毒性最强。民间常用草乌、川乌、曼陀罗、三七等植物来泡制药酒,普通老百姓对中药材辨识能力有限,不清楚它们的毒性,不会把握用量,也容易轻信所谓的民间偏方,且市民自制药酒大多没有经过专业医师的指导,风险极高。医院就诊,喝药酒之前要弄清楚成分。若确有自酿药酒的需要,市民泡药酒前需在有资质的中医(药)师指导下配用,并选用经过炮制的药材,切勿自行配药,且不能超剂量饮用。自制药酒致人死亡要承担的责任
本事件中出现较多饮酒人中毒,共15名送医人员中,已有5人死亡,5人正在抢救,5人病情相对稳定。因此,主要责任在于自制药酒人任某的问题。那么制酒人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
任某自制了药酒,他应当知道自己配制的药酒成分具有毒性,却过于轻信在宴请宾客中,将药酒给众多人服用,致使15人出现不良反应,造成5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涉嫌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制药酒人在未确保自己所泡制药酒无危害的情况下将药酒提供给他人饮用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赔偿受害宾客家属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