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10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
招生专业、省份及计划
二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2.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报考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男性身高不得低于1.7米,女性身高不得低于1.6米。
3.若生源省份组织有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的,报考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的相应专业类别的省级统考并达到本科合格要求。
4.港澳台考生,参加我校面向港澳台学生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详见相应的招生简章。
三
考试安排
(一)考点设置、报名及考试时间
1.重庆市考生:直接认定重庆市相应专业的统考成绩并达到本科合格线,无须再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2.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简称省)考生:须参加在重庆大学组织的专业考试。
(二)考试科目及分值
(三)报名及考生须知
1.网上报名:考生须在年1月4日9:00至1月9日20:00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