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行动计划,助力我区三园建设,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升我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根据《重庆市璧山区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启动年璧山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是璧山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的法人组织,且无逾期一年以上未结题的科研项目。其中,申报单位为企业(含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原则上是入库“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报项目要求。申报的科研项目应符合璧山区科研项目申报类别、支持方向(见附件1),并在璧山区内实施。
(三)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项目牵头单位的在职人员,申请项目和主持在研项目不超过1项;项目参与人参与项目申请和在研项目不超过2项。
(四)科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涉及的限制申报情况,并须出具《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报,承诺事项纳入科研信用管理。
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项目的,项目牵头单位、合作单位应签订《科研项目产学研合作协议》(见附件4),并签字签章后作为附件上报。
02
考核目标
以核心技术指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标志性成果为主,主要指标须量化可考核。
03
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04
资助强度
按照项目研发总投入的一定比例予以资助(详见申报指南)。
05
申报流程
(一)选题方式。申报单位按照《年璧山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专项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领域,自主选题进行填报。
(二)报送材料。申报单位向区科技局提交《重庆市璧山区科研项目申报书》(附件2)及相关附件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于年7月24日前报送至璧山区科技局技术创新科(区行政中心2号楼室),并将电子件发送到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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