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名额和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重庆市璧山区人大信息中心事业编制人员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等详见《璧山区年上半年公开选聘区人大信息中心岗位及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选聘范围
重庆市范围内(含璧山区)各级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即参公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重庆市范围内(含璧山区)各级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职员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身份聘用在管理、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
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前须本人书面申明放弃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调整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选聘范围: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在试用期的;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称职及以上等次;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在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年4月1日;
4.符合选聘岗位要求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须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璧山区双星大道号行政中心2号楼室。
报名手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明材料1份,公务员或参公人员提供录用文件或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人员提供聘用文件或《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1份
2.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年4月2日下午5︰30截止。
报名方法:考生将以下资料扫描件或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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