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区人大代表提出了“加大对生活污水处理厂监管力度”的建议,该建议被确定为重点建议,为落实办理工作,6月26日下午,区环保局局长杨中亮主持召开了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8号建议座谈会。区人大代表、区生态河长办、区水务局、区环保局及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运营单位参加会议。
会上,区人大代表提出严格监督管理、明确各单位各镇街职责、污水处理厂的管理、计量收费等建议,希望加强我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提高处理效率,改善水环境质量。
根据区人大及人大代表的要求,区环保局结合各单位意见,牵头起草并完善了《重庆市璧山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办法(暂行)》,该办法明确了各镇街、各管委会、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要求各运营单位健全管理制度,并对运营单位计划检修、故障维修提出了相应要求,并与污水处理服务费挂钩,确保全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出水水质达标排放。
来源:璧山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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